【资料图】
【资料图】
近日,A股上市公司ST林重(002535)公告称股票自2023年6月15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林重”变更为“林州重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公司成功摘帽对于投资者索赔来说是重大利好,此前公司因信披违规两次被处罚,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尽早起诉索赔。
林州重机表示,公司在2022年度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一千多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损益的净利润也为一千多万元,公司2021年度涉及的非标准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事项也均已消除。林州重机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且不存在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任何情形。
此前公司曾因信披违规两次被行政处罚,2020年8月21日林州重机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林州重机因2017年报中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存在虚假记载被处罚。针对该次处罚引发的证券虚假陈述案已获得一审胜诉,法院判决公司须向投资者赔付损失,此外也有股民与公司达成和解,部分投资者已拿到赔偿款。而后在2022年4月26日,公司再次收到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到一年内林州重机两次被证监会处罚。
根据相关规定,两次处罚所包含区间的股民可以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与投资者维权诉讼登记:
1、于2018年4月3日至2019年11月21日(含当天)期间买入,并在2019年11月2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此区间的股民需注意索赔时效将于今年8月到期,所以需抓紧参与索赔)。
2、于2020年8月25日至2021年11月15日(含当日)期间买入,并在2021年11月1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
标签:
Copyright © 2015-2022 东方物业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沪ICP备2020036824号-8 联系邮箱:562 66 29@qq.com